秣陵夜雪

眼粉&方厨。偶尔苏苏叶神。

【方王】莉莉

给亲爱的写的生贺。

有原创人(猫)物,视角诡异,慎入。

写文对我来说有如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但何其有幸,能钓到一条这么可爱的鱼。永远爱你!


莉莉 


1.

 

我是在一个雪天来到微草的。

 

这一带原先的破民房被拆了个七七八八,微草俱乐部大概是幸存下来的、唯一的建筑物。最重要的是,敏锐的嗅觉告诉我,它的存在无疑是合法的——我慢慢绕着墙根走了一圈,没有在任何一个角落里看到炭笔书写的“拆”字。微草后门外有个巨大的绿色垃圾桶,当时,它的盖子上覆了一层厚厚的雪。垃圾桶很高,四周零星地散落着几个拆开的快递纸盒,有一个里面甚至还有残余的泡沫塑料。

 

对于一只冬天还在四处游荡的流浪猫来说,这简直是上天的恩赐。我费了一些力气,把盒子上的雪清理干净,然后毫不迟疑地钻了进去。在附近徘徊了大半天之后,大概没有什么,会比一个舒舒服服的好觉更能让我恢复精神。

 

即使,我的确有一点饿。天快黑的时候,有个穿制服、戴帽子口罩的人从那扇铁门里走出来,把几个袋子放到垃圾桶的旁边。过了一会儿,我才终于意识到,这附近有我的同类——黑夜中,他们的眸子闪着幽暗的光,迈着矜持而警惕的步伐靠近那几个袋子,熟练地从中翻找着食物。

 

我没有加入他们。一方面,我不确定他们是否形成了一个团伙,运用集体力量对这一带进行某种管辖——电视剧里常常这么演;另一方面,袋子里散发出的食物气味并不很吸引我。

 

不,这并不能算作挑剔。毕竟我刚刚被扫地出门,之前的伙食一向是味道不错的进口猫粮,偶尔也会有一些鱼虾的残骸。养我的那个老眼昏花的老太死在了昨天半夜,死得平静而悄无声息。如果不是我,恐怕要过上十天半个月才会有人发现。鉴于老太至少于我有那么一些养育之恩,又鉴于,我和旁边那户民房主人家的儿子混得很熟,我认为那个鼻涕总是擦不干净的毛头小子很适合充当尸体发现人这一角色,便使了一些小小的阴谋诡计,在他想要和我玩耍的时候引他进了老太的屋。这小孩似乎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看到躺在床上的老太的那一刹那,就叫得比杀鸡还要惨烈。哦,之所以是杀鸡而不是杀猪,是因为在我到目前为止有限的猫生里,并没有亲眼见过杀猪的场景,杀鸡倒是有幸见过那么几回。

 

总而言之,那小子胆小得很,边叫边哭地跑回了家。大概过了那么一两个小时,院子里来了好些人,打头的仿佛是老太的儿子们。他们嘀嘀咕咕地商量着些“遗嘱”、“拆迁费”、“官司”之类的事情,并不时地对彼此咬牙切齿,目露凶光。我在角落里观察了他们一会儿,实在觉得无趣,同时,我隐约地意识到,这院子是不能再待下去了。

 

但下雪天,运气总不会太好。刚出门,就碰上老太的邻居,那傻小子的爹。这人是附近声名远播的流氓,据说我的前任,老太养来看门的狗就是被他药死的。他用那双白多黑少的浑浊眼睛盯着我看了半天,看得我浑身的毛几乎全竖起来。他撸了撸袖子,不怀好意地朝我走近一步。不过我动作比他快,在他伸手来抓我之前,就向着巷口外的那条马路飞奔了过去。

 

动作快并不总是优点。我很快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过马路的时候,一辆电动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和我撞了个正着,还把我的右腿碾出了血。电动车上的人骂了句“我操”,就想停下车和流氓邻居一道追捕我。本着轻伤不下火线的原则,我也顾不上腿疼,以能做到的最快的速度,迅速逃离了现场。

 

当时倒没什么感觉,现在是真特么的疼啊。

 

我舔了舔受伤的右腿。血是不再流了,应该过阵子就能好。

 

一个人影出现在我面前,男的,不胖不瘦,个儿挺高,往那儿一杵就挡住了路灯一大半的光。我眯了眯眼睛打量他,他也眯了眯眼睛打量我。

 

过了一会儿,他冲从铁门里出来的另一个人招了招手:“王杰希,过来!这儿有只新来的猫,好像受伤了。”

 

2.

 

我就是这么认识方士谦和王杰希的。他俩那会儿年纪都不大,遇见我的那个晚上,是加训完了以后正好跑出来吃夜宵。夜宵没吃成,倒是方士谦又溜回去拿了个小药箱,帮我简单地消毒包扎了一番。包扎完,伤的那条腿也没那么疼了,此时此刻,我倒宁可他俩跑去吃夜宵——没准还能再给我带点儿回来呢不是?

 

“还挺干净。”我听见方士谦对我的外表评头论足,“像是家养的。”

 

“怎么看出来的?”王杰希问。这个问题让我对他的好感度下降了不少——就像一个人问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一样,实在没办法让人不觉得他很蠢。

 

我颇为鄙视地看了他一眼。他没在看我,目光反倒一直停留在方士谦身上,脸上的表情很有一些意味深长。方士谦显然和我有类似的想法,只是他是个有涵养的好人,所以耐心解释道:“身上没虱子,指甲像是剪过,也不瘦——”

 

说着,摸了我一把,虽然手法很娴熟,但我还是忍不住地想要挠他。

 

“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毛这么长,波斯猫?”

 

“不像。”王杰希终于也蹲了下来。他伸出手,他要摸我了——不行!

 

我身残志坚,灵活地往纸盒的另半边一滚。

 

王杰希的手却没落在我的背上。他帮方士谦掸掉肩上的雪,又仔细观察了我一阵:“绿眼白猫吧。”

 

“什么?”

 

“我说品种。”王杰希掏出手机戳了几下,递给方士谦,“就叫绿眼白猫。”

 

方士谦似乎有点惊讶,转过头来看我,好像要征求我的意见。

 

你看我也没用啊!我有记忆的时候就已经被老太收养了,又没见过亲爹妈,更不知道自家祖先是不是有什么高贵血统。我对方士谦在想什么毫无兴趣,但我对他拿着的那部手机上的内容很好奇——于是我冒着被撸毛的风险,向他靠近了一点。

 

然后我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除了“拆”字外,我其实看不懂人话。

 

不过,这并不影响我阅读理解。猫的智慧,是愚蠢的人类所难以企及的。手机屏幕挺大,图片上有几只其他的猫,虽然搔首弄姿,却意外地和我在雨天积着水的坑坑洼洼里看到的自己很像。

 

“嘁。”方士谦望望手机,又望望我,很失望地说,“没创意。”

 

“那给它取个名字吧。”王杰希说,“取个有创意的。”

 

“……”方士谦想了半天,“猪猪?”

 

我登时大怒,几乎立刻就要扑上去挠他了。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是“珠珠”,而非“猪猪”。方士谦那时候沉迷一款弹珠游戏,做梦梦到的都是撞来撞去的五颜六色的小球。在我挠花他那张还算受欢迎的脸之前,我看到王杰希皱了皱眉。这让我又产生了一点希望,毕竟这个大小眼刚才在我的认祖归宗问题上,做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所以他的建议也许值得信赖。当然,在信赖他之前,我得先收回那条关于“蠢”的负评价——

 

“绿眼,白毛。”我听到王杰希用审慎的语气说,“不如叫莉莉?”

 

“啊?”

 

“莉莉,Lily。”王杰希见方士谦一脸疑惑,怕他不懂英文,遂解释道,“百合花。”

 

“不好听。”方士谦下意识地反对。这是他去年一年,和王杰希磨合留下来的后遗症,症状的具体表现之一就是,凡是王杰希支持的,他就要表示反对——这是后来,二狗跟我说的。二狗是那群野猫中比较壮硕的一只,靠体力勉强当个老大。当然,他的名字是方士谦取的——废话,不用说,我也能猜到。

 

“那还不如叫小百合呢。”方士谦一边说,一边再次试图摸我的毛,语气很嗲很温柔,惊得我汗毛倒竖,“是不是,小百合?”

 

你才小百合,你全家都小百合!

 

我出离愤怒,伸出爪子要去挠他。在挠花他脸的前一秒,王杰希把他拉了起来。

 

“什么小百合,女里女气的。”王杰希行使了一票否决权,“行了,折腾这么半天,都快十一点了,早点回去,明天还要去Q市比赛呢。”他居高临下地冲我挥了挥手,看上去还挺礼貌,“回来再来看你,莉莉。”

 

莉莉你个大头鬼啊!

 

我试图跳起来抗议。但高度差,以及伤腿阻止了我不理智的行动,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肩并着肩,原路返回,身影消失在那扇合上的大铁门后面。

 

什么莉莉,什么小百合……我郁闷至极,气得吐血。

 

老子特么的是纯爷们,纯的!

 

3.

 

“你不要太在意。”第二天,二狗过来搭讪时,很深沉地跟我说,“名字只是个代号。”

 

其实他说得对。在老太家的五年里,她甚至忘了给我取个名字。而我也好好儿地活到了现在,的确可以证明名字毫不重要。二狗说这话时的表情活像个哲学家,和他一贯力大无脑的画风并不符合,于是我问他:“那你对自己的名字,就没有什么看法啰?”

 

“咳。”二狗顿时尴尬了起来,“有一点……但是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跟方士谦过不去,不值当。”

 

“你怕他啊?”

 

“怎么可能!”二狗辩解道,“他那个人……”

 

二狗不善言辞,是靠的力气称王称霸。此时脸红脖子粗,却憋不出半个屁来。最后说:“你在这多待几天就知道了!”

 

待了几天,也没再见到那两个人。我重复着吃了睡、睡了吃的作息,伤养好的时候,反而比之前还胖了不少。可惜的是,大概受的不仅仅是皮外伤,更伤到了骨头,走起路来变得一瘸一拐,再也不复往日英姿矫健。二狗为此感到十分惋惜,我却看得很开——我们常住的墙根靠近微草食堂,附近时常有老鼠出没。在抓老鼠一行上,新来的我无疑是群猫中最优秀的——至于空有一身蛮力的二狗,则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我十分了解这些鼠辈的天性,欺软怕硬、得寸进尺一向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座右铭。当他们看到一只像我这样英俊、忧郁、却不良于行的猫时,总会下意识地降低警惕性,成为我的盘中餐。

 

雪化得差不多的那天,我照例蹲在墙根晒太阳,顺便玩弄着刚抓来的那只半死不活的老鼠。稀薄的阳光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我有些不满地抬头,又看到了方士谦。

 

他蹲下身,冲我笑:“小百合!”

 

我很生气,决定吓唬他一下。我用爪子将奄奄一息的老鼠推到他面前。大部分人类怕这个,或者说,他们觉得恶心,我知道。

 

然而方士谦的反应出乎了我的意料。他完全没管那只老鼠,挪了挪身子,转到了我的背后——后来我知道,干他们这一行的,管这叫“绕背”。方士谦是封神的选手,操作很溜,绕背自然也特别熟练,在我溜走之前,他轻松地捉住了我。

 

“你跑什么!”他抓起我受过伤的那条右腿,动作很轻柔——因此,我放弃了和他殊死搏斗的打算。“还不错嘛,好得差不多了。”

 

说着,他放下了我。我本来想走开的,又忽然想到自己现在走路一瘸一拐,让他看到的话,免不了又要同情心泛滥。

 

于是我安详地趴在了原地。

 

方士谦似乎很高兴,觉得我当他是朋友。他娴熟地撸着我背上的毛,手法专业又老到,想来经过一番历练。天是少见的晴天,午后的阳光虽然微薄,却很暖和。配上方士谦专业老到的按摩手法,实在是舒服极了,忍不住想要睡上一觉。

 

“就知道你在这儿。”眼皮打架的时候,我听到王杰希有点冷的声音。“午饭不好好吃,午觉也不睡,跑出来撸猫——方士谦,你说你是不是有点猫病?”

 

方士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还不是你非要拉着我复盘?复盘复到水煮鱼都卖光了,能吃得下就有鬼了!哎我说,你是不是故意的啊?”

 

“复盘的时候,我看你也挺投入啊。”

 

“……”

 

我竖起耳朵。“水煮鱼”……听起来味道不错,如果为了所谓的“复盘”,就错过美味的话,着实令人遗憾。我不禁感到了某种同仇敌忾,下意识地和方士谦站到了同一条战壕里,对着王杰希怒目而视。

 

王杰希无疑是个心理素质非常强大的人,面对我愤怒的目光,还有方士谦委屈的控诉,依旧面不改色:“行了,下次比赛你拿个MVP,我请你吃饭,地方你随便挑。”

 

“嘿。”方士谦眼睛一亮,用的却还是不屑一顾的语气,“在我面前嘚瑟是吧?下场,就下场,你等着啊,看我不把MVP从你手里抢下来。”

 

“下场是对嘉世,得先赢了再说。”王杰希大概是有点百无聊赖,也想要伸手摸我,被我灵巧地闪开。他的观察力倒是比方士谦敏锐得多,“咦?腿没好?”

 

“啊?不会吧?”

 

方士谦又想来抓我,这一次我没打算让他得逞。我飞快地后退几步,冲他们叫了两声。王杰希说:“你看,跑起来有点儿跛脚。”

 

“真的哎。”不出我所料,方士谦立刻换了副痛心疾首的表情,“唉,早知道当时应该送宠物医院的。”

 

宠物医院……听起来不像什么有趣的地方。

 

“行不行啊。”方士谦说,“要不……咱们把她带回去养?”

 

吓!我立马抖了一抖。我可不想住楼房!

 

王杰希又一次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我。那双大小眼里闪着一点光,看上去狡猾而不怀好意。我怀疑他正在思考,靠他和方士谦两人前后夹击,把我生擒回去的机会究竟有多大——

 

可怕,真的是太可怕了。

 

我拔腿就要跑。刚迈出半步,就听到王杰希说:“不行,不能养宿舍里。”

 

我停下了脚步。

 

“哦。”方士谦倒是没太意外,只是语气略有些失望。

 

“莉莉挺野的。”王杰希指了指不远处那只仅剩半口气的老鼠,“你看,她能自己抓老鼠,死不了的。”

 

“什么莉莉。”方士谦的关注点瞬息万变,却落不到重点上,“是小百合!”

 

“……”

 

隔着好几米的距离,我都能感受到王杰希的无语。

 

你们二位大爷,赶紧麻溜儿地滚吧。我有些头痛地想,一点儿都不想看到你们。

 

4.

 

作为一只猫,二狗有一项与众不同的爱好。

 

他爱看荣耀比赛,看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角色操着奇怪的武器厮杀。久而久之,他甚至懂一些专业术语——“绕背”这个词,我就是从他那里听说的。我对这些其实没什么兴趣,陪他去门卫室的窗台上看过几场比赛,每次都以睡着而告终。

 

周边的破民房终于被拆了个干净,新的建筑给这一带带来了一些新气象。我们的根据地,垃圾桶的对面开了家网吧,窗明几净的,开业那天还放了好久的鞭炮,引来一群无业游民,和我们这群流浪猫一样,用好奇的目光往里头看。

 

网吧老板是个挺和善的中年大叔。拜他所赐,二狗和我终于不必再绕远路,偷偷躲在微草门卫室的窗台上看比赛。每到有微草的比赛时,他会扯下一块很大的幕布,用投影仪直播。他并不介意二狗和我的出现,只要我们安安静静地呆在门边的角落,不发出声音打扰他的客人们——有时候,他甚至会给我们两根烤肠。每当这时,二狗总是吃得很欢快——这让我觉得,方士谦给他取的名字,其实并没有错。

 

他的行为模式的确很像狗。譬如说,喜欢靠近人类,坦然地接受来自他们的食物,还有……对于自己是“微草的猫”一事,抱有一种奇怪的自豪感。那天的决赛接近尾声,加油的声音太大,终于把我从睡梦中吵醒。我费劲地转了转脖子,只见二狗在我旁边,双目圆睁,嘴巴张开,神情无比呆滞。

 

我踩了一脚他的尾巴:“现在什么情况?”

 

我劲儿不小,他吃痛地叫了一声,好在这个点,网吧里人声嘈杂,老板没听见他的这声怪叫。

 

“王不留行红血了……”二狗说,“擦,冬虫夏草你倒是奶啊!不奶要你何用!”

 

我友情提示他:“说通俗点。”

 

“王杰希快死了。”沉迷于比赛的二狗终于想起来,我对荣耀几乎一窍不通。“方士谦居然见死不救!真是看错他了!好歹人王杰希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拉扯大……”

 

二狗这人,哦不,这猫,一激动就会胡言乱语。我懒得搭理他,索性自己看比赛。巨大的屏幕上,各种光芒此起彼伏,几乎要闪瞎我的猫眼。我看到一个戴着大帽子的人骑在扫帚上左冲右突,旁若无人,炮弹在他的身边炸开,像是除夕时人们放的烟花。我觉得他非常勇敢,因为连我都看得出来,他头顶上的血条已经只剩下很细的一丝,如果用我抓过的老鼠来类比的话,就是我只要再碰上一爪子,他就该死了。

 

这个应该就是王杰希吧,我想。方士谦又是哪一个?

 

肯定不是朝王杰希扔炸弹的那个——那家伙的操作看起来也很溜,总是能借着炮弹炸开的光影隐藏自己,几乎跟王杰希一样神出鬼没。我眯起眼睛,借助良好的夜视能力,我发现这家伙在不断地靠近王杰希,而在他的掩护下,还有另外两个意图不轨的家伙在向战圈靠拢。

 

不,或许是三个。我推翻了自己的判断。熊熊火光中,有一个白色人影也在鬼鬼祟祟地移动着,指向性非常明确——他是奔着扔炮弹的那人去的。

 

我突然紧张了起来,尽管理智告诉我,王杰希基本上在劫难逃。四个打一个,那一个人又只有一丝血,死掉是迟早的事情。而且王杰希……王杰希应该是清楚自己的处境的,从他决心吸引火力开始,就很清楚这一点。

 

唔……那么,我瞥了一眼身旁的二狗,他的面部表情比刚才更痴呆了一些。

 

那么,我作为一只微草的猫,只好由衷地希望他能够死得晚一点。

 

一枚泛着红光的炮弹朝着那个半空中的人影飞去。他刚躲开一只偷袭的召唤兽,大概是已经到了极限,并没有对这次迎面而来的攻击做出任何应对。

 

凉了凉了,我想。

 

伏在草丛中的白衣人此时却忽然动弹了一下。两道白色的光一前一后,朝着扔炮弹的人,还有半空中的王杰希分别飞去。我心里一惊,想道,难道这游戏里还有第三方?

 

这有点奇怪,我得问问二狗。

 

“喂,二狗!”我伸出爪子,正要去拽二狗的尾巴,却看到王杰希的血条猛地跳了一下。

 

居然……没死?

 

“啊啊啊!”二狗尖叫了起来,语气比看到他最爱的烤肠时还要激烈。我纳闷地瞥了他一眼,并确认了一下,我还没有碰到他的尾巴。

 

“终于!赢了!”二狗如释重负地瘫成一团,“方士谦你他妈的真是吓死个人了!”

 

那个白衣人是方士谦?如果是的话,那两道白光又分别代表了什么?

 

在我的一头雾水中,微草战队,拿下了他们第一座冠军奖杯。

 

5.

 

凡事有第一次,自然就有第二次。微草第二次夺冠以后,网吧照例被狂欢的人群所占据,屏幕上一次又一次地重播着刚才比赛里的精彩镜头,每放一次,都能听到一阵新的尖叫声。我却忽然觉得有点索然无味,戳了戳二狗:“走不走?”

 

二狗意犹未尽:“现在吗?一会儿还有新闻发布会呢。”

 

“嘁。”我嗤之以鼻,“你什么时候爱看这个了?”

 

二狗没说话,这时我才发现,他的眼睛在直勾勾地盯着对面柜台烤香肠的柜子。

 

“你不走,那我走了。”我抬腿便走,刚走了两步,二狗就跟了上来。

 

他肯定会跟上来的,我知道。

 

“微草牛逼!王杰希牛逼!”不过是穿个马路的时间,二狗反反复复地把这两句话说了七八次,到最后我实在是觉得耳朵都起了茧。我找了个宽敞的纸盒子,钻进去躺着,不多会儿,二狗也钻了进来。

 

“你干嘛非得跟我挤一个盒子?”我对他这种恬不知耻的行为感到非常嫌弃,把他往一旁推了推,“边儿去。”

 

二狗脸皮挺厚,照样凑过来,没话找话说:“哎,网吧里刚出来好几个人。”

 

“嗯?”

 

“都是女的。”二狗说,“哦,不对,有一个男的。一路走一路哭,你说他们哭什么啊?”

 

“百花粉丝呗。”

 

“不会吧?”二狗质疑道,“穿的微草T恤呢。”

 

“谁知道。”我懒得理他,“可能是因为傻。”

 

第二天一早,我没有看到如平常一般的阳光。我揉了揉眼睛,果然又是方士谦这家伙——人高马大的,往那儿一杵,就把光都挡没了。往旁边一看,二狗缩在纸盒子的一角,睡得很香,我想了想,决定不叫醒他,轻手轻脚地爬出了盒子。

 

方士谦尾随着我走了两步。到了墙根,我停下来,他也停下来。

 

“莉莉。”他蹲下来摸我的头。在被我实打实地挠了七八次以后,他终于放弃了管我叫“小百合”的愚蠢想法,我们的相处也变得更融洽了一些。说实在的,“莉莉”这个名字我同样不喜欢,但我不大敢挠王杰希,只好忍气吞声。

 

方士谦不仅荣耀打得好,还是个撸猫专家。我被伺候得很舒服,为了表扬他,我轻轻转了转脑袋,去蹭他的手心。

 

“我要退役啦。”方士谦说,“我把你带回家去好不好?”

 

他说话的语气很诚恳,和平时跟王杰希讲话时的插科打诨完全不同。我下意识地一抖,敏捷地闪到了离他两步远的地方。

 

去你的!老子绝不住楼房!

 

方士谦笑了,笑得特别开心。

 

“逗你玩呢。”他说,“你留在这儿,陪着他……挺好的。”

 

我被他这副情圣似的模样吓出了一身冷汗。没等我克服这种心理障碍,方士谦又叹了口气:“哎,你说我要不要临走前,吓他一吓?”

 

吓谁?王杰希么?

 

我正想阻止他,因为这事儿完全不靠谱——我敢打包票,如果方士谦用我理解的那种方式去“吓唬”王杰希的话,最后真正被吓到的人,一定是他自己。

 

然而……来不及了。

 

“大早上的就来撸猫啊?”王杰希像是还没睡醒,大小眼格外明显。他打量了方士谦一眼,问道,“一夜没睡?”

 

“你猜呢?”

 

“是没睡吧。”王杰希放下手里的袋子。

 

袋子里传来肉包子的味道,不是我喜欢的,但符合二狗的喜好。他鼻子一向灵敏,循着气味摸过来:“他俩在干嘛?”

 

“嘘。”我很淡定地说,“看吧,马上要出大事了。”

 

“你又知道了?”

 

这不是废话吗,我想,黑眼圈那么明显……在场的估计只有二狗看不出来。

 

王杰希的回答出乎了我的意料,“我一宿没睡。”

 

“是吗?”方士谦笑,“又不是第一次拿冠军,你这么激动干吗?”

 

“不是激动,就是睡不着。”王杰希说,“什么时候走?”

 

“明早吧,东西还要收拾一会儿。”

 

“走之前跟我说一声,我送送你。”

 

“行。”

 

两个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作为旁观者,我不免替他俩感到一丝尴尬。于是,我使劲踩了一脚二狗的尾巴,他不负我所望,大叫了一声。

 

“本来想偷偷把莉莉带回去养的。”方士谦循声朝这边望了一眼,“她好像不太乐意。”

 

“你家里那么点儿地方,不够她蹦跶的。”

 

“嗯,还是微草这儿好。”

 

“觉得好,以后就经常回来看看。”

 

“哈哈。”方士谦笑得很僵硬,“可以,不打扰你们训练就行。”

 

“你这还没走呢,就开始跟我假客气了?”

 

嗯,王杰希说的没错。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真诚啊!我可不想把自己有限的猫生,浪费在这种愚蠢而各怀鬼胎的对话上。我紧紧盯着方士谦的背影,试图用意念给他加油。

 

“哈。”方士谦终于没让我失望,“真话,想不想听?”

 

“你说。”

 

“那个,我其实……”方士谦扭捏了一小下,“挺喜欢你的。”

 

“哪种喜欢?”

 

我的天!王杰希你能不能稍微悠着点儿!单刀直入……也不是您老人家这种入法啊!

 

我看到方士谦的耳朵一瞬间红透了。这家伙……我摇了摇头,估计现在是知道“弄假成真”四个字怎么写了——刚才,王杰希来之前,我本想教他来着,后来忽然想到,我一只猫,几时会写人字了?只好作罢。

 

“……你说呢?”好在,方士谦还没完全丧失语言能力,这个回答也算得上巧妙。

 

“好巧啊。”王杰希笑了,“我也是。”

 

“……”一阵沉默。

 

“你给我这个干吗?”

 

“本来想着拼一拼,能让你拿三个的。”王杰希说,“少一个,用我的补上吧。”

 

方士谦这回没推辞:“行,这个我先扣下了,回头补你个好看的。”

 

“他们说的什么?”我一头雾水,只好向二狗不耻下问,“王杰希给方士谦什么了?”

 

“是……他自己的冠军戒指吧。”二狗说话已然断断续续,蓝色的大眼睛里盈满了泪水,短短的胡须也一颤一颤的,“爱情啊!”

 

“爱情啊!”他望着两个人远去的背影,喃喃地重复了一遍,“这伟大而浪漫的爱情!”

 

爱情大概是真的,我想,他俩眉来眼去了那么久,居然现在才搞到一起,简直是个奇迹。但“伟大而浪漫”,则远远不至于——我相信,这对狗男男的下一站,绝对是两条街外卖煎饼果子的小摊。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6.

 

方士谦从来就不是个特别守信的家伙。他还在微草的时候,经常一高兴,就跟二狗许诺说,下次给他带十根烤肠,然而十次里有九次不会兑现,剩下来的那一次,他只会带一根来。二狗跟我抱怨过很多次,还常常追问我这究竟是为什么——

 

“这挺不错一人……”二狗气愤地说,“怎么能这么言而无信,给自己的人生蒙上污点呢?”

 

“还能为什么。”我懒得搭理他,便敷衍道,“他不爱你呗。”

 

“啊?”

 

“你看。”我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看街对面。方士谦和王杰希两个人正在过马路,手拖着手的那种——趁着路边没人,路上没车,又是晚上,方士谦还见缝插针地凑过去亲了王杰希一口。“他说要回微草看王杰希,就从来不食言。”

 

“是哦。”二狗有点沮丧。

 

“别伤心了。”我安慰他,“网吧大叔对你才是真爱,每次去看比赛都给你烤肠吃。”

 

“……”二狗不言语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凑过来,“我觉得你说的不对。”

 

这混小子,居然敢质疑我了!我有点生气,但并没太表现出来:“怎么?”

 

“大叔应该是想给你烤肠吃,才顺手给我的。”

 

“扯吧你!”我觉得他太过异想天开,“我又不爱吃那玩意儿,他给我干什么?”

 

“他爱你呗。”二狗悻悻地说。

 

莫名其妙,简直有猫病——自从方士谦跟王杰希搞到一起去之后,二狗就经常长吁短叹,发表一些对于爱情的、驴唇不对马嘴的见解。一开始我并不怎么理睬他,后来,听得烦了我就直接怼他。

 

“猫病。”我说,“你是不是四月快到了,所以发春?”

 

“四月了啊!”二狗的脑回路构造十分清奇,似乎压根没意识到我是在嘲讽他,“常规赛快打完了,马上就是季后赛了啊!”

 

“今年能拿冠军不?”

 

时至今日,我还是对荣耀比赛兴趣麻麻,二狗却早已成长为一位纸上谈兵的专家。

 

“不好说。”二狗来了劲,开始指点江山,“轮回依旧很强势;蓝雨那个小剑客也越来越滑头,不好对付;还有那个嘉世……哦,我是说新嘉世,今年的劲头特别猛。”

 

“我们有王杰希啊。”

 

“唉……”二狗脸上露出了真诚的担忧,“他是老将了啊,都第十一年了。”

 

“哈,这么久了?”我吓了一跳。我来微草的时候,是第四赛季,一晃竟然也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我是一只年轻英俊的猫,而现在不知不觉步入了老年。

 

“嗯。”二狗像电视上的专家一样,吹了吹胡子,“今年是他最后一年吧,我看好多场比赛他都没上场。”

 

我忽然觉得有些惆怅,为着时光的流逝。我还记得方士谦退役的那天,听到的王杰希的话——好几年过去了,微草一直止步四强,第三个冠军……还在遥远的未来。

 

今年也许是他最后的机会。

 

看决赛的时候,我破天荒地没有睡着。其实是很困的,网吧里的空气质量从来就不好,但我一直强忍着睡意,同二狗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块屏幕,生怕错过一个最小的细节。

 

事实并不会为人的意志转移,猫的也一样。最后团队赛的战况异常激烈,我甚至连唯一认识的、王杰希的身影都分辨不出。硝烟和光芒散尽的一刹那,我猛地抓住二狗:“谁赢了?”

 

二狗呆呆地不说话。从网吧里围观群众的脸色上,我看出了那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微草输掉了决赛。

 

第十三赛季的总决赛。王杰希在微草的最后一场比赛。

 

怎么会这样呢?

 

一瞬间,我泣不成声。

 

最后,我是茫然地跟着二狗回去的。第二天我浑浑噩噩地睡到了中午,醒来的时候,身边放着一个完整的鸡腿——二狗跟我说,王杰希来过。

 

我想到他英雄迟暮,壮志未酬的境地,又忍不住眼眶泛酸。那句诗怎么说的来着?我想了很久,只想起“出师未捷”四个字,连放在一旁的鸡腿都忘了吃。

 

“你别太难过。”二狗安慰我,“方士谦陪着他一起来的,他看上去情绪挺稳定的,没有任何想不开的迹象……哦,还有高英杰也和他们一道,他们站在太阳地里聊了大半个小时,还说什么‘回老家结婚’、‘常回家看看’来着……”

 

“哦。”我从这段颠三倒四的叙述中获得了少许安慰。用力地抹了一把眼睛后,我把鸡腿推到二狗面前,“我不爱吃这个,你帮我吃了吧。”

 

我只想好好地再睡上一觉。

 

7.

 

我是从这种越来越嗜睡的糟糕状态中,察觉到自己命不久矣的。

 

作为一只猫,十五年的寿命也算够本了——身体的残疾并没有给我带来太多坏处,反而让后来遇到的大多数人善待于我,可见“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句古话并非全无道理。

 

我看得很开,二狗却好像受了不小的打击。想来也是,他似乎只比我小两岁,也是只实打实的老猫了——但他依旧能吃能睡,还能抓老鼠。陡然意识到自己的年龄,以及死亡也许就在不远处招手这个事实,对于头脑简单的二狗来说,实在是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所以他每天除了帮我搞一些吃的来,就是用那种仿佛便秘的目光打量我,目的大概是参透人生,哦不,猫生的真正奥义。

 

“别慌。”我劝他,“我不会轻易地狗带……”

 

“是猫带。”

 

“好吧。”我认为他的固执毫无意义,但也懒得再争辩,“我还能苟……哦,猫延残喘好一阵子呢。之前不是说了,要跟你一起看比赛吗?”我尽量把话题扯开,“眼看都快四月了,今年微草的情况怎么样?”

 

“挺好的。”他说,“有夺冠的希望……毕竟,去年也只是差了那么一点儿。今年势头不错,你看这两个月,王杰希都不怎么回来了。”

 

“啊?”

 

“这说明,高英杰这个队长当得好啊。”二狗说,“你别担心。”

 

他说的很有道理。儿子大了,做父亲的是该享一享清福……虽然这个比喻可能不大恰当。我问二狗:“他和方士谦去结婚了?”

 

“应该是吧。”

 

“上次见到他们,无名指上还没戴戒指呢。”

 

“可能下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就戴了。”二狗劝我,“你应该少想事,多睡觉。”

 

也许吧。我想起生命的前几年,那个养着我的老太。老太有个在国外定居的女儿,三五年也不见得回来一趟的——老太却总是念着她。老太死前的两天,可能是有某种预感,从抽屉里翻出女儿的相片,擦得干干净净,又端详了老半天,最后点了盆火,把那几张照片烧了个干干净净。当时我很不理解她的举动,直到我见到她那几个为了那间小院子,争得面红耳赤的儿子……而如今,我忽然意识到,我虽然只是只猫,却比她这个人幸运得多。

 

那场比赛,我终究还是没有去看。尽管网吧和我们的根据地之间,只有寥寥百步的距离——我实在是走不动了。二狗也没有去,他待在我旁边,用那双依旧湛蓝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像是生怕我立刻就会死掉一样。

 

我们没说话,却都竖起耳朵在听。夜深且长,四周一片安静。过了不知道多久,街对面的网吧里忽然爆出一阵短促的欢呼,继而欢呼声犹如潮水一样蔓延了开来。

 

“赢了吧?”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是赢了吧?”

 

“嗯,肯定是赢了!”二狗的声音也在颤,大概是因为过分激动。七年了……七年过去,他们终于再一次捧起了那座梦寐以求的奖杯。

 

我不禁老泪纵横。

 

对于一只将死未死的老猫来说,即便是流泪,也是很耗费体力的一件事情。我已然忘了,我是什么时候睡去的,只知道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夏天,天黑得特别晚,晚霞红艳艳的,好看极了——我想喊二狗一声,让他转过头去看那晚霞,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我颇为费劲地把头转过一个微小的角度。原来,在看着我的不仅仅是二狗。

 

方士谦和王杰希两个人并排蹲着,用极为类似的、温和而又悲悯的目光凝视着我。我眨了眨眼睛,还好,眼皮还能动弹……虽然生命在从我的体内不停地流逝,但我还没有完全死透。

 

这真是太好了。他俩都把手放在膝盖上,以维持支撑的姿势,所以我毫不费力地就能看见他们无名指上熠熠生辉的戒指。金红色的晚霞照在那简单的银色圆环上,显出的颜色瑰丽而动人。

 

“小百合。”

 

“莉莉。”

 

方士谦和王杰希两个人同时开口,说的却是不一样的话。我很想反驳他们,尤其是王杰希——我很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用爪子狠狠地挠他一下。

 

但我没有力气了。

 

算了,就这样吧,他们开心就好。

 

晚霞渐渐地黯淡下来。我终于支撑不住,闭上了眼睛。意识在不断地离我远去,身体也在一阵阵地发冷。奇怪,现在明明是夏天,可为什么,我会想起刚到微草的那个雪夜呢?

 

那场雪下了一天一夜才停。我又冷又饿,在垫着泡沫塑料的纸盒子里蜷成一团,只希望这场雪能赶快过去。有细碎的脚步声传来,我从栖身的盒子里探出脑袋,看到了一双湛蓝的眼睛。

 

“新来的?”

 

问我话的这家伙块头很大,全身的毛灰不溜秋。看起来并不像个善类……我竭力摆出一副镇定而冷静的面孔,用有点傲慢的语调说:“是。”

 

“你好啊。”大块头居然笑了,“我叫二狗,你叫什么?”

 

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我想。老太平时迟钝得很,一会儿管我叫“小五”,一会儿管我叫“小红”,所以痴长到了四岁多,我也没有个正经名字。好在我素有急智,临危不乱,不过顷刻之间,就想到了对策——

 

“莉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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